调整显示设定。
选择拍摄后图像显示的时间长度。
照片显示在屏幕中直至按下 MENU/OK 按钮为止。
放大照片时,选择器可用于查看在当前显示中不可视的图像区域。
画面放大可用于确认对焦。
若智能脸部优先处于开启状态且检测到了肖像主体,照相机将放大脸部。按下选择器下方可滚动至下一拍摄对象。
选择取景器中的指示是否根据照相机方位进行旋转。无论选择了何种选项,显示屏中的指示都不会旋转。
选择 开 可在手动曝光模式下启用曝光预览。使用闪光灯时,或者拍摄照片时曝光可能会改变的其他情况下,请选择 关。
选择 开 可便于您在明亮光线下看清显示屏中的显示。
按住 VIEW MODE 按钮可进入显示屏晴天模式。
调整电子取景器中屏幕的亮度,或者选择 自动 以进行自动亮度调整。
调整电子取景器中屏幕的色相。
调整显示屏亮度。
调整显示屏色相。
选择 开 可在显示屏中预览胶片模拟及其他设定的效果。
选择拍摄模式下可用取景网格的类型。
适用于“三分法”构图。
6 × 4 网格。
在由屏幕顶部和底部的线条所示的裁切区域中构图 HD 照片。
选择 开 可在回放期间自动旋转“竖直”(人像方位)照片。
选择在信息显示中显示的项目。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可确认或取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