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显示设定。

图像显示

选择拍摄后图像显示的时间长度。

1.5 秒/0.5 秒
照片显示 1.5 秒(1.5 秒)或 0.5 秒(0.5 秒)。色彩可能与最终图像中的色彩稍有不同。
画面放大(连续)

照片显示在屏幕中直至按下 MENU/OK 按钮为止。

放大照片时,选择器可用于查看在当前显示中不可视的图像区域。

画面放大可用于确认对焦。

若智能脸部优先处于开启状态且检测到了肖像主体,照相机将放大脸部。按下选择器下方可滚动至下一拍摄对象。

拍摄后照片不会显示。

EVF 自动旋转显示

选择取景器中的指示是否根据照相机方位进行旋转。无论选择了何种选项,显示屏中的指示都不会旋转。

手动模式下预览曝光

选择 可在手动曝光模式下启用曝光预览。使用闪光灯时,或者拍摄照片时曝光可能会改变的其他情况下,请选择

显示屏晴天模式

选择 可便于您在明亮光线下看清显示屏中的显示。

按住 VIEW MODE 按钮可进入显示屏晴天模式。

EVF 亮度

调整电子取景器中屏幕的亮度,或者选择 自动 以进行自动亮度调整。

EVF 色彩

调整电子取景器中屏幕的色相。

LCD 亮度

调整显示屏亮度。

LCD 色彩

调整显示屏色相。

预览图片效果

选择 可在显示屏中预览胶片模拟及其他设定的效果。

取景框

选择拍摄模式下可用取景网格的类型。

显示 9 格

适用于“三分法”构图。

显示 24 格

6 × 4 网格。

HD 构图

在由屏幕顶部和底部的线条所示的裁切区域中构图 HD 照片。

自动旋转回放

选择 可在回放期间自动旋转“竖直”(人像方位)照片。

显示自定义设置

选择在信息显示中显示的项目。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可确认或取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