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BACK 按钮控制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中指示的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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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取景器不可用于回放。
在光学取景器及电子取景器/LCD 显示屏的标准显示(显示 )中所示的项目可按如下步骤进行选择。
在拍摄菜单中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高亮显示 OVF 或 EVF/LCD 并按下 MENU/OK。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所选项目用勾选标记标识。
设定完成后按下 DISP/BACK 退出。
电子水平仪
选择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照相机处于水平状态。
照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
直方图
直方图显示图像的色调分布。横轴表示亮度,纵轴则表示像素量。
像素量
像素亮度
阴影
高光
像素在整个色调范围内均衡分布。
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右侧。
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