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显示
拍摄期间,您可以在标准菜单和触摸菜单显示之间进行选择。
为便于说明,所示显示中所有指示都为点亮状态。
标准拍摄显示
A对焦框
B日期印章
C对焦确认
D景深预览
E位置数据下载状态
F图像传输状态
GBluetooth 开/关
H摄像模式
I剩余时间
J日期和时间
K可拍摄张数 1
L图像尺寸
图像质量
M对焦警告
N温度警告
O白平衡
P回放模式按钮 2
Q胶片模拟
R动态范围
S触摸菜单按钮 3
T按键音和闪光灯指示
U直方图
V距离指示
W电池电量
X感光度
Y曝光补偿
Z光圈
a快门速度
bAE 锁定
c测光
d拍摄模式
e摄像模式
f对焦模式
g对焦指示
h手动对焦指示
iAF 锁定
j电动变焦指示
kAF+MF 指示
l快门类型
m曝光指示
n连拍模式
o自拍指示
p麦克风
q遥控快门装置
r闪光灯模式
s闪光补偿
t防抖模式
u触摸缩放 4
1 当存储空间可容纳画面超过 9999 张时将显示“9999”。
2 在人像自拍(“自拍照”)模式下拍摄时,轻触可开始回放。
3 轻触可切换至触摸菜单显示(a触摸菜单显示)。
4 调整数码变焦设定。
触摸菜单显示
选择触摸菜单显示以使用触控控制。
触控控制 | 说明 |
---|---|
A返回 |
返回标准拍摄模式(a标准拍摄显示)。 |
BQ 菜单 |
查看指定给 Q 菜单的选项(a快速菜单)。 |
C肖像增强器电平 |
选择美肌级别(a肖像增强器电平)。 |
D曝光补偿 |
调整曝光(a曝光补偿)。 |
E景深控制 |
调整景深。 |
F图像纵横比 |
为新拍摄的照片选择纵横比。 |
G回放模式 |
切换至回放模式(a查看照片)。 |
H帮助 |
查看功能按钮帮助。 |
I明亮模式 |
开启或关闭明亮模式。 |
JT.B. Fn2 |
使用 D按钮设置 > 功能(Fn)设定 查看指定给功能按钮的选项(a触控功能按钮)。 |
KT.B. Fn1 |
|
L触摸屏模式 |
从 触控拍摄、AF、区域 和 关闭 中选择触摸屏模式(a触摸屏模式)。 |
轻触“图像纵横比”图标(F)可从 1:1、3:2、4:3 和 16:9 中选择纵横比。
调整屏幕亮度
当周围亮度的改变使显示难以看清时,您可使用 D屏幕设置 菜单中的项目调整 LCD 显示屏的亮度和色相。选择 LCD亮度 可调整亮度,选择 LCD色彩 则可调整色相。
在拍摄期间按住 DISP/BACK 按钮可将 LCD 亮度 设置为 +5 并显示 LCD 亮度 选项。
DISP/BACK 按钮
按下 DISP/BACK 可如下所述切换显示模式。
标准 | 无信息显示 |
自定义标准显示
请按照以下步骤选择在标准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
显示标准指示。
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
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D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
选择项目。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 取景框
- 电子水平仪
- 自动对焦框
-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 直方图
- 选项
- 光圈/快门速度/ISO
- 信息显示背景
- 曝光补偿(数字)
- 曝光补偿(标尺)
- 对焦模式
- 测光
- 快门类型
- 闪光灯
- 连拍模式
- 防抖
- 白平衡
- 胶片模拟
- 动态范围
- 剩余张数
- 图像大小/质量
-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 图像传输预定
- 电池电量
-
保存更改。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
退出菜单。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虚拟水平线
选择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相机处于水平状态。请注意,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
直方图
直方图显示图像的色调分布。横轴表示亮度,纵轴则表示像素量。
像素量 |
||
阴影 | 像素亮度 | 高光 |
理想曝光:像素在整个色调范围内均衡分布。
曝光过度: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右侧。
曝光不足: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