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指定一个功能给功能按钮以便快速访问所选功能。


指定给 T-Fn1T-Fn4 的功能可通过轻拨显示屏进行访问。

默认指定如下:

Fn1(功能 1)按钮
自动图像标记
Fn2(功能 2)按钮
对焦确认
T-Fn1(向上轻拨)
快照
T-Fn2(向左轻拨)
正方形模式(1:1)
T-Fn3(向右轻拨)
脸部识别/眼睛识别设置
T-Fn4(向下轻拨)
控制环设定

为功能按钮指定功能

指定给 Fn(功能)按钮和触控功能动作的功能可使用 h按钮设置 > 功能(Fn)设定 进行选择。

景深预览

ISO

自拍

图像尺寸

正方形模式(1:1)

图像质量

动态范围

胶片模拟

白平衡

测光

触摸缩放

AE连拍设置

AE-锁定

AF-锁定

AE/AF-LOCK

即时自动对焦

自动对焦模式

对焦模式

快照

聚焦区域

对焦确认

释放类型

闪光灯模式

闪光补偿

摄像模式

脸部识别/眼睛识别设置

RAW

无线通信

自动图像标记

选择配对目的地

Bluetooth 开/关

快门类型

手动模式下预览曝光

预览图片效果

控制环设定

若要禁用 Fn 按钮,请选择

AE-锁定AF-锁定AE/AF-LOCK即时自动对焦 无法指定给 触控功能动作(T-Fn1T-Fn4)。

按住功能按钮或 DISP/BACK 按钮也可访问功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