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指定一个功能给功能按钮以便快速访问所选功能。
指定给 T-Fn1 至 T-Fn4 的功能可通过轻拨显示屏进行访问。
默认指定如下:
Fn1(功能 1)按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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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2(功能 2)按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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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n1(向上轻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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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n2(向左轻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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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n3(向右轻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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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n4(向下轻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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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给 Fn(功能)按钮和触控功能动作的功能可使用 h按钮设置 > 功能(Fn)设定 进行选择。
景深预览
ISO
自拍
图像尺寸
正方形模式(1:1)
图像质量
动态范围
胶片模拟
白平衡
测光
触摸缩放
AE连拍设置
AE-锁定
AF-锁定
AE/AF-LOCK
即时自动对焦
自动对焦模式
对焦模式
快照
聚焦区域
对焦确认
释放类型
闪光灯模式
闪光补偿
摄像模式
脸部识别/眼睛识别设置
RAW
无线通信
自动图像标记
选择配对目的地
Bluetooth 开/关
快门类型
手动模式下预览曝光
预览图片效果
控制环设定
无
若要禁用 Fn 按钮,请选择 无。
AE-锁定、AF-锁定、AE/AF-LOCK 及 即时自动对焦 无法指定给 触控功能动作(T-Fn1 至 T-Fn4)。
按住功能按钮或 DISP/BACK 按钮也可访问功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