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显示设定。

图像显示

选择拍摄后图像显示的时间长度。色彩可能与最终图像中的色彩稍有不同,并且在高感光度时可能出现“噪点”(斑点)。

连续

照片将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按下 MENU/OK 按钮或半按快门按钮。按下指令控制的中央可放大当前对焦点;再按一次则取消变焦。

1.5 秒/0.5 秒
照片显示 1.5 秒(1.5 秒)或 0.5 秒(0.5 秒),或者直至半按快门按钮。
拍摄后照片不会显示。

手动模式下预览曝光

选择 可在手动曝光模式下启用曝光预览。使用闪光灯时,或者拍摄照片时曝光可能会改变的其他情况下,请选择

LCD 亮度

调整显示屏亮度。

LCD 色彩

调整显示屏色相。

预览图片效果

选择 可在显示屏中预览胶片模拟、白平衡及其他设定的效果。选择 可使低对比度、背光场景中的阴影部分以及其他难以看清的拍摄对象更加清晰可见。

若选择了 ,显示屏中可能无法看清照相机设定的效果,并且色彩和色调可能不同于最终照片的色彩色调。但照相机会调整屏幕以显示创意滤镜及黑白和棕褐色设定的效果。

取景框

选择拍摄模式下可用取景网格的类型。

显示 9 格

适用于“三分法”构图。

显示 24 格

6 × 4 网格。

HD 构图

在由屏幕顶部和底部的线条所示的裁切区域中构图 HD 照片。

自动旋转回放

选择 可在回放过程中自动旋转“竖直”(人像方位)照片。

对焦确认

在手动对焦模式下旋转控制环时,屏幕中的图像会放大以辅助对焦。

对焦距离指示单位

选择用于对焦距离指示的单位。

显示自定义设置

选择在信息显示中显示的项目。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可确认或取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