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制动画
本部分讲述如何在自动模式下拍摄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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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 DRIVE/DELETE 按钮并在驱动模式菜单中选择 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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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程序自动曝光的设定。
设定 A 快门速度 A(自动)(aP、S、A 和 M 模式) B 感光度 A(自动)(a感光度) C 光圈 A(自动)(aP、S、A 和 M 模式) D 对焦模式 C(连续自动对焦)(a对焦模式) -
按下快门按钮开始录制。录制过程中,屏幕中将显示录制指示(V)和剩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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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按下按钮结束录制。当达到最大时间长度或存储卡已满时,录制自动结束。
使用外接麦克风
声音可使用外接麦克风(通过直径为 2.5 mm 的插孔连接)进行录制;无法使用需要插入式电源的麦克风。有关详情,请参阅麦克风使用手册。
声音通过内置麦克风或选购的外接麦克风进行录制。录制过程中切勿遮盖麦克风。
请注意,录制过程中,麦克风可能会录入镜头噪音以及相机发出的其他声音。
在包含极其明亮拍摄对象的动画中,可能会出现竖条纹或横条纹。这属于正常现象而并非故障。
调整视频设置
- 使用 B 视频设置 > 摄像模式 可选择画面大小和画面速率。
- 使用对焦模式选择器可选择对焦模式;若要持续调整对焦,可选择 C,或者选择 S 并启用智能脸部优先。智能脸部优先在对焦模式 M 下不可用。
景深
选择较低 f 值可柔化背景细节。
录制过程中指示灯将点亮(B 视频设置 > 信号灯 选项可用于选择动画录制期间点亮的信号灯(指示或 AF 辅助)以及信号灯闪烁还是保持稳定点亮)。录制过程中,您可在最多 ±2 EV 范围内改变曝光补偿。
若镜头配备了光圈模式切换器,请在开始记录前选择光圈模式。若选择了 A 以外的选项,您可在记录过程中调整快门速度和光圈。
录制过程中,您可进行以下操作:
- 调整感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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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以下任一方法重新对焦:
- 半按快门按钮
- 按下被指定 AF-ON 的功能按钮
- 使用触摸屏控制
- 通过按下已指定 直方图 或 电子水平仪 的按钮显示直方图或模拟水平线
在某些设定下录制可能不可用,而在其他一些情况下,录制过程中可能不会应用设定。
若要选择用于动画录制的对焦区域,请选择 B 视频设置 > F 聚焦区域 并使用对焦棒(对焦杆)和后指令拨盘(a对焦点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