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显示设定。
调整电子取景器屏幕亮度。选择 手动 可从 +5(亮)至 –5(暗)之间的 11 个选项中进行选择,或者选择 自动 以进行自动亮度调整。
调整电子取景器中屏幕的色相。
调整显示屏亮度。
调整显示屏色相。
选择拍摄后图像显示的时间长度。色彩可能与最终图像中的色彩稍有不同,并且在高感光度时可能出现“噪点”(斑点)。
照片将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按下 MENU/OK 按钮或半按快门按钮。按下后指令拨盘的中央可放大当前对焦点;再按一次则取消变焦。
选择取景器中的指示是否根据相机方位进行旋转。无论选择了何种选项,显示屏中的指示都不会旋转。
选择 预览曝光/白平衡 可在手动曝光模式下启用曝光和白平衡预览,选择 预览白平衡 则可仅预览白平衡。使用闪光灯时,或者拍摄照片时曝光可能会发生改变的其他情况下,请选择 关。
选择 开 可在显示屏中预览胶片模拟、白平衡及其他设定的效果。选择 关 可使低对比度、背光场景中的阴影部分以及其他难以看清的拍摄对象更加清晰可见。
若选择了 关,显示屏中可能无法看清相机设定的效果,并且色彩和色调可能不同于最终照片的色彩色调。但相机会调整屏幕以显示创意滤镜及黑白和棕褐色设定的效果。
选择拍摄模式下可用取景网格的类型。
适用于“三分法”构图。
6 × 4 网格。
在由屏幕顶部和底部的线条所示的裁切区域中构图 HD 照片。
在默认设定下,取景框不会显示,但可使用 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进行显示。
选择 开 可在回放过程中自动旋转“竖直”(人像方位)照片。
选择用于对焦距离指示的单位。
选择在信息显示中显示的项目。高亮显示 OVF 或 EVF/LCD 并按下 MENU/OK。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可确认或取消选择。
选择 开 可在电子/光学取景器(EVF/OVF)中显示大尺寸指示器。所显示的指示器可使用 屏幕设置 > 大尺寸指示器显示设置 进行选择。
关 | 开 |
当 大示灯式(EVF/OVF) 选为 开 时,某些图标不会显示,其中包括:
若将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指定给某一功能按钮,则该按钮可用于在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开启(开)和关闭(关)之间进行切换。
选择 开 可LCD 显示屏中显示大尺寸指示器。所显示的指示器可使用 屏幕设置 > 大尺寸指示器显示设置 进行选择。
关 | 开 |
当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LCD) 选为 开 时,某些图标不会显示,其中包括:
若将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指定给某一功能按钮,则该按钮可用于在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开启(开)和关闭(关)之间进行切换。
选择当 屏幕设置 > 大示灯式(EVF/OVF) 或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LCD) 选为 开 时所显示的指示器。
曝光显示:选择在屏幕底部列出的项目。所选项目以勾选标记()标识;若要取消选择,请高亮显示勾选标记并按下 MENU/OK。
标尺:选择 开 可显示曝光指示。
L1、L2、L3、L4:选择最多 4 个大图标在屏幕左侧显示。
R1、R2、R3、R4:选择最多 4 个大图标在屏幕右侧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