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基本相机设定。


若要访问基本相机设定,请按下 MENU/OK 并选择选项卡 G

F 日期时间

设定相机时钟。

  1. G设置 1)选项卡中选择 F日期时间

  2. 按下选择器左方或右方高亮显示年、月、日、小时或分钟,按下上方或下方则可进行更改。

  3. 按下 MENU/OK 设定时钟。

N 时差

在旅行时,您可将相机时钟从居住地时区立即切换至目的地的当地时区。指定当地时区和居住地时区之间时差的步骤如下:

  1. 高亮显示 g当地 并按下 MENU/OK

  2. 使用选择器选择当地时区和居住地时区之间的时差。设定完成时,按下 MENU/OK

若要将相机时钟设为当地时间,请高亮显示 g当地 并按下 MENU/OK。若要将时钟设为您居住地时区的时间,请选择 h居住地。若选择了 g当地,相机开启时,g 将显示为黄色约 3 秒。

选项
g当地 h居住地

Qa

选择一种语言。

  1. G设置 1)选项卡中选择 Qa

  2. 高亮显示所需选项并按下 MENU/OK

R 重设所有

将拍摄或设置菜单选项重设为默认值。

  1. 高亮显示所需选项并按下 MENU/OK

    选项 说明
    拍摄菜单重置 将自定义白平衡以外的所有拍摄菜单设定重设为默认值。
    设置重置 F日期时间N时差r连接设定 以外的所有设置菜单设定重设为默认值。
  2. 屏幕中将显示确认对话框;高亮显示 执行 并按下 MENU/OK

o 按键音和闪光

选择 关闭 可在相机所发出的声音或灯光不合时宜的场合关闭扬声器、闪光灯和辅助灯。

选项
关闭

o 将在选择了 关闭 时显示在屏幕中。

b 声音设置

调整声音设定。

操作音量

调整操作相机控制时所发出声音的音量。选择 e 可关闭控制的声音。

选项
b(高) c(中) d(低) e(静音)

快门音量

调整电子快门所发出声音的音量。选择 e 可关闭快门声音。

选项
b(高) c(中) d(低) e(静音)

快门声音

选择电子快门的声音。

选项
i 声音1 j 声音2 k 声音3

回放音

调整动画回放的音量。您可从 10(高)至 1(低)之间的 10 个选项中进行选择,或选择 0 以关闭动画回放的声音。

选项
10 9 8 7 6 5 4 3 2 1 0

A 屏幕设置

调整显示设定。

图像显示

选择拍摄后图像显示的时间长度。色彩可能与最终图像中的色彩稍有不同,并且在高感光度时可能出现“噪点”(斑点)。请注意,在某些设定下,无论选择了何种选项,相机都将在拍摄后显示照片。

选项 说明
连续 照片将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按下 MENU/OK 按钮或半按快门按钮。按下副指令拨盘的中央可放大当前对焦点;再按一次则取消变焦。
1.5 秒 照片在所选时间内显示在屏幕中,或者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半按快门按钮。
0.5 秒
拍摄后照片不会显示。

EVF 自动旋转显示

选择取景器中的指示是否根据相机方位进行旋转。

选项

LCD 显示屏中的显示不受影响。

手动模式下预览曝光

选择 可在手动曝光模式下启用曝光预览。

选项

使用闪光灯时,或者拍摄照片时曝光可能会改变的其他情况下,请选择

EVF 亮度

调整电子取景器屏幕亮度。选择 手动 可从 +5(亮)至 –5(暗)之间的 11 个选项中进行选择,或者选择 自动 以进行自动亮度调整。

选项
手动 自动

EVF 色彩

调整电子取景器屏幕色相。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LCD 亮度

调整显示屏亮度。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LCD 色彩

调整显示屏色相。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预览图片效果

选择 可在显示屏中预览胶片模拟、白平衡及其他设定的效果,选择 则可使低对比度、背光场景及其他难以看清的拍摄对象中的阴影更清晰。

选项

若选择了 ,相机设定的效果在显示屏中将不明显,且色彩和色调将会与最终照片中的有所不同。屏幕则将调整为显示创意滤镜以及黑白和棕褐色设定的效果。

取景框

为拍摄模式选择一种取景网格。

  选项
F显示 9 格 G显示 24 格 HHD 构图
显示
适用于“三分法”构图。 6 × 4 网格。 在由屏幕顶部和底部的线条所示的裁剪区域中构图 HD 照片。

在默认设定下,取景框不会显示,但可使用 A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进行显示(a 显示自定义设置)。

自动旋转回放

选择 可在回放过程中自动旋转“竖直”(人像方位)照片。

选项

对焦确认

若选择了 ,当在手动对焦模式下旋转对焦环时,屏幕中将自动放大所选对焦区域。

选项

按下副指令拨盘的中央可取消对焦变焦。

对焦距离指示单位

选择用于对焦距离指示的单位。

选项
英尺

显示自定义设置

选择标准显示的项目。

  1. 在拍摄模式下,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2. 按下 MENU/OK 并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A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3.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项目 默认设定
    取景框 w
    电子水平仪 w
    自动对焦框 R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w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R
    直方图 w
    选项 R
    光圈/快门速度/ISO R
    信息显示背景 R
    曝光补偿(数字) R
    曝光补偿(标尺) R
    对焦模式 R
    测光 R
    快门类型 R
    闪光灯 R
    连拍模式 R
    防抖 R
    白平衡 R
    胶片模拟 R
    动态范围 R
    剩余张数 R
    图像大小/质量 R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R
    自动图像传输 R
    电池电量 R
  4.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5.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