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列出了拍摄过程中可能显示的指示。

为便于说明,所示显示中所有指示都为点亮状态。

电子取景器

防抖模式

闪光灯(TTL)模式
闪光灯补偿

自拍指示

连拍模式

快门类型

AF+MF 指示

Bluetooth 开/关

白平衡 3

胶片模拟

F-Log录制

动态范围

D-范围优先级

摄像模式

全高清高速录制

剩余时间

卡槽选项

可拍摄张数 1

图像质量和尺寸

日期和时间

温度警告

增强模式

直方图

电池电量

感光度

曝光补偿

光圈

快门速度

AE 锁定
TTL 锁定

测光

拍摄模式

对焦模式 2

AF 锁定

距离指示

录制音量

时间信号

曝光指示

虚拟水平线

对焦框

图像传输状态

位置数据下载状态

景深预览

对焦确认

“充电中”图标 4

1 当存储空间可容纳画面超过 9999 张时将显示“9999”。

2 清晰对焦()或手动对焦()指示也可能会显示。

3 当为白平衡选择了一个色温时,所选值现会显示在屏幕中(色温)。

4 现在,当通过 USB 或 VPB-XH1 垂直功率提升握柄附带的 AC‐9VS 交流电源适配器供电时,相机会显示一个“充电中”图标。

LCD 显示屏

防抖模式

对焦确认

景深预览

位置数据下载状态

自拍指示

时间信号

Bluetooth 开/关

图像传输状态

摄像模式

全高清高速录制

剩余时间

卡槽选项

可拍摄张数 1

图像质量和尺寸

日期和时间

白平衡 3

胶片模拟

F-Log录制

动态范围

D-范围优先级

温度警告

对焦框

增强模式

直方图

距离指示

电池电量

感光度

曝光补偿

光圈

快门速度

AE 锁定
TTL 锁定

测光

拍摄模式

对焦模式 2

AF 锁定

录制音量

AF+MF 指示

快门类型

连拍模式

曝光指示

闪光灯(TTL)模式
闪光灯补偿

“充电中”图标 4

1 当存储空间可容纳画面超过 9999 张时将显示“9999”。

2 清晰对焦()或手动对焦()指示也可能会显示。

3 当为白平衡选择了一个色温时,所选值现会显示在屏幕中(色温)。

4 现在,当通过 USB 或 VPB-XH1 垂直功率提升握柄附带的 AC‐9VS 交流电源适配器供电时,相机会显示一个“充电中”图标。

显示旋转

当在 屏幕设置 > 自动旋转显示屏 中选择了 时,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中的指示会根据相机方位自动旋转。

选择显示模式

按下 VIEW MODE 按钮可在以下显示模式之间循环:

  •  眼传感器:将眼睛靠近取景器可开启取景器并关闭 LCD 显示屏;而将眼睛移开则可关闭取景器并开启 LCD 显示屏。
  • 限 EVF:取景器开启,LCD 显示屏关闭。
  • 限 LCD:LCD 显示屏开启,取景器关闭。
  • 限EVF + :将眼睛靠近取景器可开启取景器;而将眼睛移开则可关闭取景器。LCD 显示屏保持关闭。
  •  眼传感器 + LCD 图像显示屏:拍摄期间将眼睛靠近取景器会开启取景器,拍摄后将眼睛从取景器移开则会使用 LCD 显示屏显示图像。

眼传感器

眼传感器可能会对眼睛以外的其他物体或直接照在传感器上的光线作出反应。倾斜 LCD 显示屏时,眼传感器禁用。

眼传感器

调整屏幕亮度

使用 屏幕设置 菜单中的项目可调整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的亮度和色相。选择 EVF 亮度EVF 色彩 可调整取景器的亮度或色相,选择 LCD 亮度LCD 色彩 则可调整 LCD 显示屏的亮度或色相。

眼罩

若要取下眼罩,请用两个拇指同时按住底部并将其向上滑出。

DISP/BACK 按钮

DISP/BACK 按钮控制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中指示的显示。

EVF 和 LCD 的指示必须单独选择。若要选择 EVF 显示,请使用 DISP/BACK 按钮,同时将眼睛靠近取景器。

取景器

全屏显示   标准

双重显示(仅限手动对焦模式)

LCD 显示屏

标准   无信息显示

双重显示(仅限手动对焦模式)   信息显示

双重显示

双重显示包含一个全画面大窗口和一个对焦区域的特写小窗口。

使用 屏幕设置 > 双显示屏设置 可切换屏幕中大窗口和小窗口的内容。

自定义标准显示

请按照以下步骤选择在标准指示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1. 显示标准指示。

    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2. 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3. 选择项目。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 取景框
    • 电子水平仪
    • 自动对焦框
    •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 直方图
    • 实时查看高亮警报
    • 选项
    • 光圈/快门速度/ISO
    • 信息显示背景
    • 曝光补偿(数字)
    • 曝光补偿(标尺)
    • 对焦模式
    • 测光
    • 快门类型
    • 闪光灯
    • 连拍模式
    • 防抖
    • 触摸屏模式
    • 白平衡
    • 胶片模拟
    • 动态范围
    • 加速模式
    • 剩余张数
    • 图像大小/质量
    •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 图像传输预定
    • 麦克风层级
    • 电池电量
    • 框架轮廓
  4. 保存更改。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5. 退出菜单。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虚拟水平线

选择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相机处于水平状态。请注意,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若要进行 3D 显示(如图所示),请按下被指定 电子水平仪 的功能按钮(功能(Fn)设定为功能按钮指定功能)。

左右倾斜

前后倾斜

框架轮廓

开启 框架轮廓 可使画面边缘在黑暗背景下更易于查看。

直方图

直方图显示图像的色调分布。横轴表示亮度,纵轴则表示像素量。

像素量

 
阴影 像素亮度 高光

理想曝光:像素在整个色调范围内均衡分布。

曝光过度: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右侧。

曝光不足: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左侧。

若要查看单独的 RGB 直方图以及在当前设定下将曝光过度的画面区域显示(叠加于镜头视野上),请按下被指定 直方图 的功能按钮(功能(Fn)设定为功能按钮指定功能)。

曝光过度区域闪烁

RGB 直方图

副 LCD 显示屏

副 LCD 显示屏显示 8 个相机设定,4 个以文本显示(项目 ),4 个以图标显示(项目 )。使用  屏幕设置 > 副显示屏设置 可选择显示的项目。您拍摄照片时显示的项目可单独从摄像模式中显示的项目进行选择;摄像模式中不可用的项目在下文以星号(“*”)标识。

在默认设定下,副 LCD 显示以下项目:

文本 快门速度、 光圈、 曝光补偿、 ISO

图标 胶片模拟、 白平衡、 图像尺寸 * 选项

以下选项也可用:

文本:摄像模式、拍摄张数 *、拍摄时间、无

图标:测光、DRIVE 模式 *、对焦模式、图像质量 *、电池电量、卡槽选项、快门类型 *、动态范围 *、摄像模式 *、无

副显示屏背光

当您发现副 LCD 显示屏太暗而无法查看时,若要开启副显示屏背光,请按下副显示屏背光按钮。再次按下该按钮可关闭背光。

背景颜色

使用 (设置)菜单中的 屏幕设置 > 副显示屏背景颜色 选项可选择副显示屏的背景颜色(黑色或白色)。请注意,每当副显示屏背光开启时,背景都显示成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