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显示设定。
选择拍摄后图像显示的时间长度。色彩可能与最终图像中的色彩稍有不同,并且在高感光度时可能出现“噪点”(斑点)。
照片显示在屏幕中直到按下 MENU/OK 按钮或半按快门按钮。按下指令拨盘的中央可放大当前对焦点;再次按下则取消变焦。
选择取景器中的指示是否根据照相机方位进行旋转。无论选择了何种选项,显示屏中的指示都不会旋转。
选择 开 可在手动曝光模式下启用曝光预览。使用闪光灯时,或者拍摄照片时曝光可能会改变的其他情况下,请选择 关。
调整电子取景器屏幕亮度。
调整显示屏亮度。
选择 开 可在显示屏中预览胶片模拟、白平衡及其他设定的效果。选择 关 可使低对比度、背光场景中的阴影部分以及其他难以看清的拍摄对象更加清晰可见。
若选择了 关,显示屏中可能无法看清照相机设定的效果,并且色彩和色调可能不同于最终照片的色彩色调。但照相机会调整屏幕以显示创意滤镜及黑白和棕褐色设定的效果。
选择拍摄模式下可用取景网格的类型。
适用于“三分法”构图。
6 × 4 网格。
在由屏幕顶部和底部的线条所示的裁切区域中构图 HD 照片。
选择 开 可在回放过程中自动旋转“竖直”(人像方位)照片。
若选择了 开,当在手动对焦模式下旋转对焦环时,照相机将自动放大镜头视野。
选择用于对焦距离指示的单位。
选择在信息显示中显示的项目。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可确认或取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