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显示
本部分列出了拍摄过程中可能显示的指示。
为便于说明,所示显示中所有指示都为点亮状态。
电子取景器
A防抖模式
B闪光灯(TTL)模式
闪光灯补偿
C自拍指示
D连拍模式
E快门类型
FAF+MF 指示
G白平衡
H胶片模拟
I动态范围
J位置数据下载状态
K日期和时间
L摄像模式
M剩余时间
N卡槽选项
O可拍摄张数 1
P图像质量和尺寸
Q温度警告
R控制锁定
S直方图
T电池电量
U感光度
V曝光补偿
W光圈
X快门速度
YAE 锁定
TTL 锁定
Z测光
a拍摄模式
b对焦模式 2
cAF 锁定
d距离指示
e录制音量
f曝光指示
g虚拟水平线
h对焦框
i景深预览
j对焦确认
k正在使用外接电源 3
l偏移量/旋转量
1 当存储空间可容纳画面超过 9999 张时将显示“9999”。
2 清晰对焦()或手动对焦(j)指示也可能会显示。
3 现在,使用另购的 AC-15V 交流电源适配器供电时,相机可以显示外部电源图标。
当为白平衡选择了一个色温时(G),所选值现会显示在屏幕中(a色温)。
控制锁定
按下锁定的控制将显示 X 图标。
显示旋转
当在 D 屏幕设置 > 自动旋转显示屏 中选择了 开 时,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中的指示会根据相机方位自动旋转。
LCD 显示屏
A防抖模式
B对焦确认
C景深预览
D录制音量
E距离指示
F位置数据下载状态
G对焦框
H日期和时间
I摄像模式
J剩余时间
K卡槽选项
L可拍摄张数 1
M温度警告
N图像质量和尺寸
O白平衡
P胶片模拟
Q动态范围
R控制锁定
S直方图
T电池电量
U感光度
V曝光补偿
W光圈
X快门速度
YAE 锁定
TTL-锁定
Z测光
a拍摄模式
b对焦模式 2
cAF 锁定
dAF+MF 指示
e快门类型
f连拍模式
g曝光指示
h自拍指示
i闪光灯(TTL)模式
闪光灯补偿
j正在使用外接电源 3
k偏移量/旋转量
1 当存储空间可容纳画面超过 9999 张时将显示“9999”。
2 清晰对焦()或手动对焦(j)指示也可能会显示。
3 现在,使用另购的 AC-15V 交流电源适配器供电时,相机可以显示外部电源图标。
当为白平衡选择了一个色温时(O),所选值现会显示在屏幕中(a色温)。
控制锁定
按下锁定的控制将显示 X 图标。
选择显示模式
按下 VIEW MODE 按钮可在以下显示模式之间循环:
- E 眼传感器:将眼睛靠近取景器可开启取景器并关闭 LCD 显示屏;而将眼睛移开则可关闭取景器并开启 LCD 显示屏。
- 限 EVF:取景器开启,LCD 显示屏关闭。
- 限 LCD:LCD 显示屏开启,取景器关闭。
- 限 EVF+E:将眼睛靠近取景器可开启取景器;而将眼睛移开则可关闭取景器。LCD 显示屏保持关闭。
- E 眼传感器 + LCD图像显示屏:拍摄期间将眼睛靠近取景器会开启取景器,拍摄后将眼睛从取景器移开则会使用 LCD 显示屏显示图像。
眼传感器
眼传感器可能会对眼睛以外的其他物体或直接照在传感器上的光线作出反应。
调整屏幕亮度
使用 D屏幕设置 菜单中的项目可调整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的亮度和色相。选择 EVF 亮度 或 EVF 色彩 可调整取景器的亮度或色相,选择 LCD 亮度 或 LCD 色彩 则可调整 LCD 显示屏的亮度或色相。
DISP/BACK 按钮
DISP/BACK 按钮控制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中指示的显示。
取景器
全屏显示 | 全屏显示(无指示) |
双重显示(仅限手动对焦模式) | 标准指示 |
LCD 显示屏
标准指示 | 无指示 |
双重显示 (仅限手动对焦模式) | 信息显示 |
双重显示
双重显示包含一个全画面大窗口和一个对焦区域的特写小窗口。
自定义标准指示
请按照以下步骤选择在标准指示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
显示标准指示。
按住 DISP/BACK 按钮直至标准指示显示。
-
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D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
选择项目。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 取景框
- 电子水平仪
- 自动对焦框
-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 直方图
- 实时查看高亮警报
- 选项
- 光圈/快门速度/ISO
- 信息显示背景
- 曝光补偿(数字)
- 曝光补偿(标尺)
- 对焦模式
- 测光
- 快门类型
- 闪光灯
- 连拍模式
- 防抖
- 触摸屏模式
- 白平衡
- 胶片模拟
- 动态范围
- T/S镜头位移量
- T/S镜头旋转量
- 剩余张数
- 图像大小/质量
-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 35mm 格式模式
- 麦克风层级调整
- 电池电量
- 框架轮廓
-
保存更改。
按下 DISP/BACK 可保存更改。
-
退出菜单。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虚拟水平线
选择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相机处于水平状态。请注意,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若要进行 3D 显示,请按下被指定 电子水平仪 的功能按钮(a功能(Fn)设定、为功能按钮指定功能)。
框架轮廓
开启 框架轮廓 可使画面边缘在黑暗背景下更易于查看。
直方图
直方图显示图像的色调分布。横轴表示亮度,纵轴则表示像素量。
像素量 |
||
阴影 | 像素亮度 | 高光 |
副 LCD 显示屏
副 LCD 显示屏显示 8 个相机设定,4 个以文本显示(项目 A 至 D),4 个以图标显示(项目 E 至 H)。使用 D 屏幕设置 > 副显示屏设置 可选择显示的项目。您拍摄照片时显示的项目可单独从摄像模式中显示的项目进行选择;摄像模式中不可用的项目在下文以星号(“*”)标识。
在默认设定下,副 LCD 显示以下项目:
文本: A 快门速度、B 光圈、C 曝光补偿、DISO
图标: E 胶片模拟、F 白平衡、G 图像尺寸 *、H选项
以下选项也可用:
文本: 摄像模式(仅图标)*、剩余帧 *、拍摄时间、无
图标: 测光、DRIVE 模式 *、对焦模式、图像质量 *、电池电量、卡槽选项、快门类型 *、动态范围 *、摄像模式 *、无
副显示屏背光
当您发现副 LCD 显示屏太暗而无法查看时,若要开启副显示屏背光,请按下副显示屏背光按钮。再次按下该按钮可关闭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