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按钮(Fn6)可用于选择自动对焦的对焦点。选择对焦点的步骤根据自动对焦模式中所选项的不同而异。
您也可使用拍摄菜单中的 自动对焦设定 选项访问对焦区域选择。
对焦区域选择也可用于选择手动对焦和对焦变焦的对焦点。
若在设置菜单中将 按钮/转盘设定 > 选择器按钮设定 选为 聚焦区域,您可使用选择器定位聚焦区域而无需先按下其下方。
按下功能按钮(Fn6)可显示对焦点(“+”)和对焦框。
对焦框
对焦点
使用选择器可将对焦框定位于所需对焦点上,按下 DISP/BACK 则可返回中央点。
若要选择对焦框的尺寸,请旋转后指令拨盘。向左旋转拨盘可将对焦框最多缩小至 50%,向右旋转可最多放大至 150%,按下拨盘的中央则可将对焦框还原至原始尺寸。按下 MENU/OK 可使您的选择生效。
连拍模式对焦框选择
在对焦模式 C 下,当 DRIVE 拨盘处于 CH(高速连拍)位置时以下对焦框可用:
按下功能按钮(Fn6)可显示对焦区。
使用选择器可定位对焦区,按下 DISP/BACK 则可使对焦区返回至屏幕中央。
若要选择对焦区中对焦框的数量,请旋转后指令拨盘。向右旋转拨盘可按 5 × 5、3 × 3、5 × 3、5 × 5… 的顺序依次循环切换区尺寸,向左旋转可按反方向循环切换区尺寸,按下拨盘的中央则可选择区尺寸 5 × 3。按下 MENU/OK 可使您的选择生效。
连拍模式对焦框选择
在对焦模式 C 下,当 DRIVE 拨盘处于 CH(高速连拍)位置时以下对焦框可用:
5 × 5 不可用。
按下功能按钮(Fn6)可显示对焦框。
当在对焦模式 S 中选择了广角/跟踪时,手动对焦框选择不可用。
使用选择器可定位对焦框,按下 DISP/BACK 则可使对焦框返回至屏幕中央。按下 MENU/OK 可使您的选择生效。半按快门按钮期间照相机将跟踪对焦于拍摄对象。
连拍模式对焦框选择
在对焦模式 C 下,当 DRIVE 拨盘处于 CH(高速连拍)位置时以下对焦框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