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P/BACK 按钮控制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中指示的显示。
标准
无信息显示
标准
无信息显示
信息显示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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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照以下步骤选择在标准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显示标准指示。
按住 DISP/BACK 按钮直至标准指示显示。
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选择项目。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保存更改。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退出菜单。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虚拟水平线
选择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照相机处于水平状态。
照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
直方图
直方图显示图像的色调分布。横轴表示亮度,纵轴则表示像素量。
像素量
像素亮度
阴影
高光
像素在整个色调范围内均衡分布。
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右侧。
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