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拍(连续拍摄模式)
通过一系列照片捕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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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 I(驱动)按钮显示驱动模式菜单,并选择 CH 高速连拍 或 CL 低速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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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画面速率并按下快门按钮开始拍摄。
释放快门按钮或存储卡已满时,拍摄结束。
仅当 A 拍摄设置 > 快门类型 选为 s 电子快门 时,才能使用 10 fps 或更快的画面速率。
若拍摄完成前文件编号达到 999,剩下的照片将记录到一个新的文件夹。
存储卡已满时,拍摄结束;相机将记录至此为止已拍摄的所有照片。若存储卡的可用空间不足,连拍可能不会开始。
连拍照片数量增加时,画面速率可能会变慢。
画面速率根据场景、快门速度、感光度和对焦模式的不同而异。
根据拍摄环境的不同,画面速率可能会变慢或者闪光灯可能不会闪光。
连拍过程中,记录时间可能会增加。
曝光
若要在每次拍摄中改变曝光,请将 D 按钮/拨盘设置 > 快门 AE 选为 OFF。
根据光圈、感光度及曝光补偿等因素的不同,曝光可能无法自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