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屏幕设定。


在 LCD 显示屏上向左滑动,然后在副 LCD 显示屏上轻触 D设置)以在 LCD 显示屏上选择 屏幕设置


眼传感器

启用或禁用眼传感器。

选项

LED 指示灯

选择指示灯是否保持稳定点亮。

选项

LCD 亮度

调整显示屏亮度。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LCD 色彩

调整显示屏饱和度。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LCD 颜色调节

调整 LCD 显示屏的显示颜色。

  1. 选择 R(红色)或 B(蓝色)以调整色调。

  2. 轻触副 LCD 显示屏上的 v

图像显示

选择拍摄后图像显示的时间长度。

选项 说明
连续 照片将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轻触 LCD 显示屏或半按快门按钮。若要放大当前对焦点,请轻触两下 LCD 显示屏;再次轻触两下或轻触副 LCD 显示屏上的 v 取消变焦(ax双击设置)。
1.5 秒/0.5 秒 照片在所选时间内显示在屏幕中,或者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半按快门按钮。
拍摄后照片不会显示。

色彩可能与最终图像中的色彩稍有不同。

在高感光度时可能出现 “噪点”(斑点)。

眼传感器 且通过取景器观看来拍照时,将不显示确认屏幕。

信息显示

设置是否在拍摄显示中显示拍摄设置等设置。

选项

电子水平仪设定

调整使用虚拟水平线显示拍摄照片时所使用的设定(a虚拟水平线)。

取景框

设置是否在拍摄期间显示取景框。

选项

麦克风音量显示

设置是否显示麦克风录制音量。

选项

位置信息

选择 可显示从智能手机下载的位置信息。

选项